10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21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据了解,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9442人,同比上升21.7%。罪名主要集中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占全部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79.2%。
检察机关办案发现,非食用物质在食品中被非法使用或滥用。一些农药、兽药或其他非食用物质被非法使用或滥用的情况时有发生。相关犯罪手段迭代更新,危害叠加升级。
同时,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通过网络直播、微商等方式层层销售等方式出现,犯罪销售模式逐渐由传统实体店销售转向网络营销。犯罪分子通过网络直播、微商等方式层层销售,通过虚假宣传、给予返利等形式吸引大量消费者。这种模式短期内可将销售范围覆盖到全国甚至境外,受害人分布范围广,侦查取证难度升级。
最高检还提到,犯罪产业化、链条化趋势明显。一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借助合法公司的外衣,采用企业化经营方式制售伪劣食品,内部组织严密,生产、加工、运输、仓储、销售等各个环节均有专人负责,犯罪隐蔽性、反侦查能力强,打击根除难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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