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5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2批次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号)。
2020年11月6日,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通过网购方式在四川六味魔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天猫店铺抽取了标称由绵阳川富农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五香风干香肠和1批次麻辣风干香肠(规格型号均为:500g/袋;生产日期均为:2020-09-27)。经检验,2批次食品均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合格。
绵阳市游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22日对该2批次不合格食品进行并案查处。
经调查,绵阳川富农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游仙区局于2020年12月31日决定对绵阳川富农夫食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罚款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2.没收违法所得2226元(大写:贰仟贰佰贰拾陆元整);
3.没收涉案五香风干香肠75袋、麻辣风干香肠151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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