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消费者及社会各界朋友:
近期,旺鹭公司不幸被网络谣言中伤,无端被扣上了“山寨品牌”的帽子,这一不实指控不仅误导了广大消费者的认知,更对旺鹭食品的商业信誉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害,但事实胜于雄辩。
旺鹭公司使用“旺仔”商标是否山寨
一、商标权属
关于“旺仔”商标(注册号:1187382、870978)从1994年申请注册到现在已经有30年历史,商标最初由潮州市庵埠汾煌食品工业公司申请注册,先后转让给广州长荣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泰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等,现由旺仔食品(广州)集团有限公司与四川旺鹭食品有限公司共同持有;“歪歪碎”商标(注册号:47212065)系广东泰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与旺鹭食品共同所有。大家可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核查。
二、商标分类及类似
旺鹭公司使用的“旺仔”商标属于商标分类第32类,旺旺集团的“旺仔”商标属于商标分类第29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编著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已经明确注明“第320007乳清饮料与2907乳清饮料类似”。
三、商标争议最终结果
2013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京行终5852号行政判决书已经做出终审裁决结果为,虽然“旺仔”商标(旺鹭公司现使用)优先注册,但与后注册的“旺仔”商标(注册地在台湾宜兰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两个商标可共存,也不会使相关公众对相关产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虽然两个商标在标志上构成近似,但两个商标不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这些事实可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在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支持下,旺鹭食品创始人从1991年开始致力于饮料生产,至今已有30多年历史,旺鹭公司为其第4个饮料生产公司,成立于2013年,公司占地150亩,现员工300余人,生产厂房达到10多万平方米,公司拥有38条生产线,是集生产与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去年年销售额近4亿元,旺鹭严格按照HACCP体系要求进行严格管理,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通过ISO22000认证、通过HACCP体系认证。
本次事件,已由相关职能部门介入调查,定会发布调查结果,还原事实真相。希望广大网民和消费者,不被网络谣言误导。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敬请广大消费者自行判断“旺仔”商标是否“山寨”。
我们坚信,无论遇到多少挫折与困难,只要在大家的理解和支持下,我们将会依法依规让“旺仔”商标等自主品牌更加知名,更加驰名,饮品更加健康、更加美味。
在此,衷心感谢广大消费者及社会各界朋友,对旺仔商标品牌及旺鹭食品一如既往地理解、支持和信赖!
特此声明
四川旺鹭食品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1日
附图:
旺仔商标注册证书